【招标结果】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楼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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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警察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楼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河南华而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LHHN-2023-017(招标文件编号:LHHN-2023-017)
二、项目名称: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楼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华而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3号南2单元21层2104号
中标(成交)金额:22.31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米瑞霞、董华桥、潘新线、曹继娇、王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费标准的70%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最低7000元)并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警察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心怡路正光路东北角昆仑乐居精选酒店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二、项目名称: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楼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华而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3号南2单元21层2104号
中标(成交)金额:22.31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河南华而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楼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楼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 | 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 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米瑞霞、董华桥、潘新线、曹继娇、王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费标准的70%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最低7000元)并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警察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心怡路正光路东北角昆仑乐居精选酒店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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