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2024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2024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漯河市 | 采购单位 | 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北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2024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2024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召采公开采购-2023-11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2024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1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标的内容: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2024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物资采购包括棉衣、棉被、被褥及食品等,本项目分2个包。 A包:为采购大米、面粉、纯红薯粉条、鲜猪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B包:为采购棉衣、棉被、被褥、食用油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 5.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供货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5.2条规定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期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3年06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3年06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21日 至 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在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及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 收取金额:A包:16686.00元,B包:19261.0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 | ||||||||||||||||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秀水河路12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北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A座8楼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