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镇Y002蔡磁线改建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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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镇Y002蔡磁线改建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镇Y002蔡磁线改建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130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镇Y002蔡磁线改建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750,17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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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镇Y002蔡磁线改建工程,项目总长4.166KM,路基宽度为5-6m,路面宽度为4-5m,路面类型为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质量要求:合格。 5.5项目地点:新安县五头镇 5.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8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伤亡事故。 5.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10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或交安B),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5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2月2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安县五头镇新街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层1624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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