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公资采20231402号】新城区祥云四路等五条道路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平公资采20231402号】新城区祥云四路等五条道路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平顶山市 | 采购单位 | 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城区祥云四路等五条道路照明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新城区祥云四路等五条道路照明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10-11 | |||||||||||||||
2、项目名称:新城区祥云四路等五条道路照明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979356.0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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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建设内容:新城区祥云四路等五条道路照明工程包含创新路、祥云四路、碧波路、兴平路、蓝湾新城西侧道路,建设内容包括路灯采购及安装、基座施工、管线敷设等(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见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3、采购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5.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 5.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6、项目地点:创新路、祥云四路、碧波路、兴平路、蓝湾新城西侧道路。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一)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四)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严禁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 | |||||||||||||||
3.方式: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投标。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各潜在供应商网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所投项目的磋商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逾期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监督部门1: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00769496367B 联 系 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37 监督部门2: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15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44073608N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宏图路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院内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三楼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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