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室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商丘市 发布日期: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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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商丘市 采购单位 商丘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室外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室外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20﹞4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财政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1190;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室外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30897;
2.3 项目地点: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2.4 项目概况:艺术中心室外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室外管网、弱电管网、景观、道路、绿化、铺设、硬化、停车场等;
2.5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6 预算金额:***.93元;
2.7 工期:150日历天;
2.8 质量保证期:电气管线、弱电管网、给排水管道、道路、景观、绿化、铺设、硬化、停车场、装修工程等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2.9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且在招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由拟派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在招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承诺书;
3.4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 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类似业绩指类似室外道路管网工程,不包含房屋建筑物建设工程(下同);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6.2凡是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6日凭CA密钥登录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net/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
5.2开标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特别声明
1. 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招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2. 经核实,招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4.1 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有);
4.2 因招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磋商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4.3 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对本公告中“7.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文件。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其他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省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www.hnggzy.net/)。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师范学院
地址: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监督人: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0-33907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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