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新乡市 | 采购单位 | 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11-24 | |||||||||||||||||||||
2、项目名称: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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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一标段:卫辉市东城区(比干大道以东)房屋建筑项目的施工图审查,二标段:卫辉市西城区(比干大道以西)房屋建筑项目的施工图审查,三标段:卫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人防指挥工程及涉军、涉密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非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 |||||||||||||||||||||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一、二标段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三标段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如发现供应商被列入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网上办事大厅)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2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2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资料下载—工具软件”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按以上要求下载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4、监督部门: 卫辉市财政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410781005539275F) 联系电话:0373-4470061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卫辉市建设路中段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黄河路金城时代广场9号楼26楼2603室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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