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南阳市烟草公司镇平县分公司遮山烟站办公生活区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南阳市烟草公司镇平县分公司遮山烟站办公生活区改造项目-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南阳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阳市烟草公司镇平县分公司遮山烟站办公生活区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南阳市烟草公司镇平县分公司遮山烟站办公生活区改造项目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南阳市烟草公司镇平县分公司遮山烟站办公生活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CDZBSG-2023-232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四、评审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中标单位: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产业聚集区孵化园二期14号楼303室
投标报价:捌拾叁万柒仟玖佰捌拾捌元壹角柒分(¥***.17元)
质量要求: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工 期:30日历天
质保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整体增加两年
项目经理:刘佳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豫241121230357
七、评审专家名单:
张世翔(评委组长)、王荣增、洪涛、渠海鸿、王楠楠(业主评委)。
八、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内网》上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依据相关法律,被质疑人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专家评委、其他投标人,供应商是指符合的规定条件,参与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2.质疑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
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
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必须附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有效法律证明材料;
④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⑤质疑的日期;
⑥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收,质疑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2、投诉
若投标人对质疑回复不满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并提交。超出法定投诉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可以拒收,投诉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南阳市滨河路1968号
代理机构: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翠竹街1号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
二、项目编号:CDZBSG-2023-232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四、评审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中标单位: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产业聚集区孵化园二期14号楼303室
投标报价:捌拾叁万柒仟玖佰捌拾捌元壹角柒分(¥***.17元)
质量要求: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工 期:30日历天
质保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整体增加两年
项目经理:刘佳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豫241121230357
七、评审专家名单:
张世翔(评委组长)、王荣增、洪涛、渠海鸿、王楠楠(业主评委)。
八、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内网》上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依据相关法律,被质疑人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专家评委、其他投标人,供应商是指符合的规定条件,参与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2.质疑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
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
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必须附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有效法律证明材料;
④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⑤质疑的日期;
⑥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收,质疑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2、投诉
若投标人对质疑回复不满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并提交。超出法定投诉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可以拒收,投诉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南阳市滨河路1968号
代理机构: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翠竹街1号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
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