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阳市】南阳市仲景路东侧支路道路工程(涧河路-清河路)

所属地区:河南南阳市 发布日期: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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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南阳市 采购单位 南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润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阳市仲景路东侧支路道路工程(涧河路-清河路)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阳市仲景路东侧支路道路工程(涧河路-清河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411302130200001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 南阳市仲景路东侧支路道路工程(涧河路-清河路) 已经以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仲景路东侧支路道路工程(涧河路-清河路)
2.2建设地点:南阳市新能源产业聚集区仲景西侧,涧河路南侧
2.3项目概况:涧河路北侧支路位于南阳市中心城区白河南部片区,规划为城市支路,整体东西走向。本次控制价只包含K0+000-K0+404.855 段东半幅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标志标线部分)、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K0+000-K0+404.855 全段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力土建部分)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参与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
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1月21日8:00至2023年12月13日0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4.2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4.3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右侧“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信安CA数字证书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6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5.3.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该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等情况,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阳市独山大道398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077891
 
招标人:南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阳市伏牛路溧河物流园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润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第二技工学校院内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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