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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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南阳市 | 采购单位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一扬项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询价-2023-1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询价 | |||||||||||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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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4吨纯电动洗扫车2辆(详见询价文件) 5.2 质量保证期:整车质保1年,“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质保5年或20w公里。 5.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5.4 交货地点:宛城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付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企业提供从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3.6、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7、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供应商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起止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询价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栏发布的南阳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https://ggzyjy.nanyang.gov.cn/TPFRONT/。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地 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2)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响应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4)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6)供应商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询价小组提出的澄清要求。 (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 | |||||||||||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396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一扬项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 |||||||||||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文化路建筑设计院一楼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相关附件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询价文件.pdf |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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