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信息化(智慧医疗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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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南阳市 | 采购单位 | 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信息化(智慧医疗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3.中标 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信息化(智慧医疗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中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310035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信息化(智慧医疗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智慧诊疗信息化系统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
3、质保期:2年(其中硬件设备3年)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战华(评委会负责人)、冯东建(采购人代表)、李善民、张亮、黄增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746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
地址:南阳市建设东路6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13803773266 0371-86688490
3.监督部门:南阳市宛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
联系电话:0377-63012898
1、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310035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信息化(智慧医疗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智慧诊疗信息化系统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
3、质保期:2年(其中硬件设备3年)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ZFCG202310035 | 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智慧诊疗信息化系统 | 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 7 号先锋大厦 I 段三层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院前急救模块 | 嘉和美康 | 急救急诊信息管理 系统 V2 | 1 | 600000 | |
2 | 院内急诊模块 | 嘉和美康 | 嘉和急诊临床信息 管理系统 V2.0 | 1 | 500000 | |
3 | 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附件 | 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附件 | 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附件 | 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附件 | 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战华(评委会负责人)、冯东建(采购人代表)、李善民、张亮、黄增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746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
地址:南阳市建设东路6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13803773266 0371-86688490
3.监督部门:南阳市宛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
联系电话:0377-63012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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