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栾川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体检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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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栾川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栾川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体检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栾川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体检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11-15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体检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64,7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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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栾川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体检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在栾川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体检中心,根据设计方案,需要采购一台数字化透视摄影X摄像系统、全数字彩色多普勒(便携式)一台、、十二道心电图机一台、智能互联健康体检一体机一台、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五分类)一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一盒。 5.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3交货地点:栾川县 5.4质保期:1年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包(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包(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100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公安局 | |||||||||||
地址:栾川县君山东路与画眉山路交叉口西70米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A-6幢1308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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