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机场增加拾音器和隐蔽报警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郑州机场增加拾音器和隐蔽报警项目(二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郑州机场增加拾音器和隐蔽报警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采购条件
郑州机场增加拾音器和隐蔽报警项目(二次)已经审批立项,并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机场增加拾音器和隐蔽报警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JCXM2023-025
2.3项目预算价:26.75万元(含税),其中航空安保支队费用:9.75万元(含税);安全检查站费用:17万元(含税)。供应商含税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及分项控制价,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报价。
2.4项目概况:
郑州机场航空安保支队和安全检查站拟增加12台拾音设备以及33个隐蔽报警装置用于飞行区道口和航站楼部分安检区域,以满足本局方《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2017)相关标准和实际使用需求,拟安装位置如下:
(1)分别在4个道口人员检查通道内安装2台拾音器,车检区执勤操作台附近安装1台拾音器;
(2)分别在5个道口人员检查通道和车检区各增加一台一键(隐蔽)报警装置;
(3)在航站楼贵宾AB区安检通道(4条)、国内国际货物安检通道(2条)、二层员工通道(1条)、56号安检通道(1条)共计8条安检通道,行检B1、C1、C2、D1、D2、E1、E2、F1、F2、G1、V岛、国内超规、国际超规、中转等14个开包间,以及小件物品暂存室安装隐蔽式报警器,每条通道、每个开包间以及暂存室各安装1套。
2.5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6项目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采购人指定位置
2.7项目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文件要求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9质保期:(1)所有本项目采购的软硬件设备和安装施工均须提供三年的质保服务,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软硬件保修服务免费,做到随时有故障随时到现场解决,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供应商均负法律责任。
(3)供应商保证货物及零部件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保期之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4)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提出索赔。
(5)在质保期内出现的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设备出现故障,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能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6)终端设备到货进行初验接收七日内,终端出现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在质保期内终端出现性能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
(7)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8)质保期内,供应商必须遵守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的所有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涉及到所有施工辅材(包括但不仅限于软管、管卡、线槽等)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包含在总费用当中。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该供应商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3.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3.4项目报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查询打印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单位时提供主页信用信息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查询个人时提供主页个人信用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自行查询截图,如查询内容存在瑕疵或者缺项漏项,以采购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因单位性质,无法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按实际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6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存在相互隶属、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谈判,一经查实将终止所有当事供应商的谈判(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损失。
3.7项目报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处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自处罚决定之日起 3 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
3.8供应商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进行注册报名。(http://bidding.zzairport.com/)。
4.2报名后,登录“招标采购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项目报名供应商之间报名/下载采购文件IP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谈判文件以下载的电子谈判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现场踏勘
5.1现场踏勘时间:采购人统一组织安排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集合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5.3踏勘引领人:高先生
5.4联系电话:13523068699
注:请参与踏勘供应商最迟于报名截止前(2023年11月16日16:00)提交踏勘人员身份证扫描件、1寸电子照片及联系方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JCXM@163.com),逾期不候,每家供应商踏勘人数限1人,另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29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6.3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7.谈判地点和时间
7.1谈判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29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7.2谈判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发布谈判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http://bidding.zzairport.com/)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纪律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谈判现场全程音视频留证,请报名供应商在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文件内容细则,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本次采购活动,遵守谈判现场纪律,规范自身行为,以保障本次谈判顺利进行。
10.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6289
监督单位: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9066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ZZJCXM@163.COM
郑州机场增加拾音器和隐蔽报警项目(二次)已经审批立项,并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机场增加拾音器和隐蔽报警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JCXM2023-025
2.3项目预算价:26.75万元(含税),其中航空安保支队费用:9.75万元(含税);安全检查站费用:17万元(含税)。供应商含税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及分项控制价,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报价。
2.4项目概况:
郑州机场航空安保支队和安全检查站拟增加12台拾音设备以及33个隐蔽报警装置用于飞行区道口和航站楼部分安检区域,以满足本局方《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2017)相关标准和实际使用需求,拟安装位置如下:
(1)分别在4个道口人员检查通道内安装2台拾音器,车检区执勤操作台附近安装1台拾音器;
(2)分别在5个道口人员检查通道和车检区各增加一台一键(隐蔽)报警装置;
(3)在航站楼贵宾AB区安检通道(4条)、国内国际货物安检通道(2条)、二层员工通道(1条)、56号安检通道(1条)共计8条安检通道,行检B1、C1、C2、D1、D2、E1、E2、F1、F2、G1、V岛、国内超规、国际超规、中转等14个开包间,以及小件物品暂存室安装隐蔽式报警器,每条通道、每个开包间以及暂存室各安装1套。
2.5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6项目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采购人指定位置
2.7项目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文件要求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9质保期:(1)所有本项目采购的软硬件设备和安装施工均须提供三年的质保服务,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软硬件保修服务免费,做到随时有故障随时到现场解决,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供应商均负法律责任。
(3)供应商保证货物及零部件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保期之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4)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提出索赔。
(5)在质保期内出现的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设备出现故障,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能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6)终端设备到货进行初验接收七日内,终端出现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在质保期内终端出现性能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
(7)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8)质保期内,供应商必须遵守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的所有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涉及到所有施工辅材(包括但不仅限于软管、管卡、线槽等)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包含在总费用当中。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该供应商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3.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3.4项目报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查询打印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单位时提供主页信用信息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查询个人时提供主页个人信用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自行查询截图,如查询内容存在瑕疵或者缺项漏项,以采购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因单位性质,无法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按实际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6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存在相互隶属、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谈判,一经查实将终止所有当事供应商的谈判(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损失。
3.7项目报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处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自处罚决定之日起 3 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
3.8供应商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进行注册报名。(http://bidding.zzairport.com/)。
4.2报名后,登录“招标采购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项目报名供应商之间报名/下载采购文件IP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谈判文件以下载的电子谈判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现场踏勘
5.1现场踏勘时间:采购人统一组织安排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集合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5.3踏勘引领人:高先生
5.4联系电话:13523068699
注:请参与踏勘供应商最迟于报名截止前(2023年11月16日16:00)提交踏勘人员身份证扫描件、1寸电子照片及联系方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JCXM@163.com),逾期不候,每家供应商踏勘人数限1人,另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29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6.3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7.谈判地点和时间
7.1谈判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29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7.2谈判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发布谈判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http://bidding.zzairport.com/)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纪律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谈判现场全程音视频留证,请报名供应商在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文件内容细则,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本次采购活动,遵守谈判现场纪律,规范自身行为,以保障本次谈判顺利进行。
10.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6289
监督单位: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9066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ZZJCX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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