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原证券备份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原证券备份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原证券备份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原证券备份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 托,对中原证券备份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 合本公告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原证券备份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XCZB02-2311009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二个标段。
5、招标范围: 一标段:备份软件一套;二标段:备份存储一台。
6、供货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的 30 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
7、供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8、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均应满足: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设备的企业法人 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软件生产商的投标授权、售后服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投 标人投标提供的所有设备均要求 3 年原厂质保服务。(提供原厂质保证明)
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应在项目所在省份有厂家直属服务网点 ,提供相关 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能承担与投标价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的财 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项金融行业案例的合同。
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上查询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路径: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2.“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
8、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证券基 金经营机构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信息技 术服务机构及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内部审查。”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部 供应商管理规程》第九条“厂商递交的准入申请文件获得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以 供应商的身份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尚未因获得招标人的供 应商准入资格,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配合招标人于合同签订前提交相关准入材料,完成 投标人的供应商准入流程。如中标人因本方原因未按时完成招标人供应商准入流程,由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中原证券信息技术服务供应商准入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供应商、法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3)具备安全、稳定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4)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引发网络安全事 件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查明网络安全事件原因,认定网络安 全事件责任;(5)具备及时、高效的应急响应能力;(6)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 量、安全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8)自愿接受中证信息业务指导并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同时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的信息安全延伸检查。
供应商准入材料详细信息可咨询本项目需求联系人。
10、禁止性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信息技 术服务机构为证券基金业务活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1)参与证券基 金经营机构向客户提供业务服务的任何环节或向投资者、社会公众等发布可能引发其从 事证券基金业务误解的信息; (2)截取、存储、转发和使用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相关经
营数据和客户信息; (3)在服务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委托第三方提供信息技术服 务; (4)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相关功能、操作流程、系统权限及参数配置违反现行法律 法规;(5)无正当理由关闭系统接口或设置技术壁垒; (6)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安全 漏洞、信息系统压力测试结果等网络安全信息或泄露未公开信息; (7)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优胜南路 26 号国奥商务 18 层 1802 室)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标段,以现金的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证件及证 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提供单面内容的清晰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清晰完整的 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提供承诺书)、投标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原厂质保证明、生产厂商应在项目所在省份有厂家直属服务网点证明文件、2021 年或 2022 年的财务审 计报告、一项金融行业案例的合同、“信用中国”网站三项查询结果的打印页、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9 条承诺、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10 条承诺等相 关证明材料。
4、上述资料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均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完整单位公章的复 印件两套(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 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印章不清晰完整的,招 标人有权拒收其资料)。
5、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 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5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楼 2212 室(郑 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 26 号国奥商务 22 楼 2212 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3 楼 需求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lvzh@ccnew.com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 26 号国奥商务 18 楼 1802 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hnxc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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