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公资采20231280号】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农户自住房系统归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平公资采20231280号】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农户自住房系统归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平顶山市 | 采购单位 |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向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农户自住房系统归集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农户自住房系统归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3-152 | |||||||||||||||
2、项目名称: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农户自住房系统归集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6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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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落实叶县18个乡镇(街道)辖区内的房屋图斑信息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1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www.pdsggzy.com/tzgg/48949.jhtml)。 (2)监督人: 监督单位: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3)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叶县广安路中段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向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马庄新村13号楼804室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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